退貨政策
退貨政策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詳閱以下退貨相關規定:
一、商品完整性與猶豫期規定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 7 天(含例假日)猶豫期之權益。
請注意:「7 日猶豫期」並非「試用期」,如商品經拆封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造成損壞、包裝不完整,致使商品失去再販售價值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
二、免運門檻與退款金額調整
若原訂單金額符合免運條件,於猶豫期內申請部分退貨後導致訂單總金額未達免運門檻,將自退款金額中扣除原訂單出貨運費
三、以下情形恕無法受理退貨
- 超過到貨 7 天猶豫期
- 商品已拆封、使用或包裝不完整
- 指定的客製化的商品
四、退貨流程說明
- 確認商品符合退貨條件(未拆封、未使用、包裝完整及發票)
- 填寫退貨申請表單,取得 7-11 退貨便代碼
- 至 7-11 ibon 機台列印退貨便服務單
- 妥善包裝商品,攜帶服務單前往門市寄出
五、退貨申請表單需提供資訊
- 商品名稱
- 退貨原因
- 訂購人姓名 / 聯絡電話 / 訂單編號
- 退款方式(信用卡或匯款)
- 匯款退款者:請提供銀行代碼 / 分行名稱 / 帳戶名稱(需與訂購人相符)
六、退款方式與時間說明
- 信用卡刷退:限使用信用卡付款者,收到退貨商品後約 7 個工作天完成退款
- 匯款退回:約 15–30 個工作天完成,需提供完整帳戶資訊
備註:若訂單中有使用折扣優惠,退款金額將依實際退貨金額重新計算,並扣除原本應由消費者負擔之運費與已使用之優惠折扣額。